关于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问题的情况反映

日期:2026-05-27 来源: 浏览量:78 A+ A-

辽宁维梅民生观察网(李维明 联络员 )

   近期,辽宁朝阳县群众反映,其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通过邮政 EMS 渠道,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交实名举报材料,反映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涉事企业”)涉嫌多类违规问题,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办理反馈,也未查询到该企业相关问题的处理公示信息,企业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引发当地群众关注。
一、举报材料提交情况说明

  举报人提供的 EMS 标准快递单据显示:
寄件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A162 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定收信地址)
打印日期:2026 年 5 月 15 日 09:48:21
备注标注为 “文”,单据经邮政部门验视,流程合规,可佐证举报材料已按督察组公开渠道提交。
二、举报人反映的核心问题
  据举报人陈述,其提交的举报材料主要反映涉事企业以下问题:
土地使用合规性问题:企业实际占用的耕地、林地、荒地、草地,均未办理合法的土地征收或转用审批手续,涉嫌违规占地。
安全生产资质问题:企业未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却长期开展矿山生产作业,不符合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要求。
生态环境与生产秩序问题:企业存在夜间违规生产行为,同时反映当地公安机关为企业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对无安全生产许可企业持续获得炸药供应的合规性提出疑问。
三、当前进展与群众关切
   举报人表示,自 5 月 15 日提交举报材料至今,未收到任何相关部门的联系、核实通知,也未在政府公开渠道查询到涉事企业相关问题的调查进展或处理意见公示。目前涉事企业仍保持正常生产,当地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办理的反馈效率、企业违规行为的监管闭环提出关切。

   辽宁维梅民生观察网作为关注民生动态的平台,仅客观呈现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企业行为的合规性作出定性判断。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与处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官方结论为准。平台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依法依规传递群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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