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维梅民生观察网(李维明联络员)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四中全会相关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按照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期进驻辽宁省,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5 月 9 日,督察进驻动员大会在沈阳召开。督察组组长蔡名照、副组长徐必久就本次督察工作分别作出部署与说明;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作进驻动员讲话。
蔡名照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其纳入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推动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成就。2025 年 10 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必须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抓手,统筹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不断夯实生态安全屏障,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为 “十五五” 时期生态环保工作划定方向、明确重点,也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根本遵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并推动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与制度保障。总书记在督察工作各关键节点均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强化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用好督察 “利剑”,压实生态环保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对督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辽宁力量。
蔡名照强调,本次督察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核查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成效;严格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正确政绩观,立足为民导向、服务发展大局、强化系统思维、突出问题与严的基调,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统筹好发展、民生与环保之间的关系。
督察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与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成效;绿色低碳转型、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及遏制 “两高一低” 项目情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生态屏障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红线管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海洋与黑土地保护情况;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运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固废(含危废)处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情况;历次督察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生态环保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落实情况等。
许昆林表示,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对辽宁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全省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次系统 “体检”。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督察的政治、思想与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践行 “两个维护”。要全力配合督察工作,如实提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对反馈问题动真碰硬、举一反三,推动全面系统整改。要以本次督察为契机,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会上,徐必久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依法精准督察、为基层减负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代表督察组表态,将严格遵守纪律、主动接受地方与社会监督。中央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相关同志及辽宁省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党政负责同志通过视频连线列席会议。
按照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辽宁省进驻时间为 1 个月(2026 年 5 月 9 日至 6 月 9 日)。进驻期间设立举报渠道:
值班电话:024-22883390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 A162 号邮政信箱
受理时间:每日8:00—20:00
督察组主要受理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将按规定移交相关地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