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一村民耕地遭企业侵占 政府出具 “调地” 证明被指虚假 关键证据被省高院无视驳回再审

日期:2026-05-14 来源: 浏览量:133 A+ A-

一、耕地被强占 承包权益遭漠视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大庙镇村民张显合,依法享有本村耕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尚未届满。然而,辽宁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公司(下称 “顺和矿业”)在未与张显合达成任何协议、未履行合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强行侵占其承包耕地,用于矿业相关经营活动,严重破坏耕地原貌,侵害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二、政府出具 “调地” 证明 村民签字涉嫌伪造
  耕地被侵占纠纷发生后,大庙镇人民政府向法庭出具《情况说明书》,声称张显合的承包耕地已重新调整,并附有 4 名村民的签字,以此作为耕地不在原位置的 “依据”。

  经媒体调查核实,该《情况说明书》的签字真实性存疑:
签字村民之一刘玉贤明确证实,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他本人不会写字,对所谓 “调地” 事宜毫不知情,从未参与任何耕地调整讨论;
村民孙玉学、邢淑萍面对媒体询问时,均表示 “忘记签字相关事宜”,无法确认签字真实性,也无法提供调地的任何细节;

  张显合所在村民组超三分之二家庭签字、村委会及村 “两委”(村书记、村委员) 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一致证实张显合的承包耕地仍在原位置,从未进行过任何调整,与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书》内容完全相悖。
三、再审关键证据被无视 省高院径直驳回申请

  因耕地侵占纠纷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张显合始终未获公正结果。案件进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程序后,张显合依法通过邮寄方式,向省高院提交 《召开听证会申请书》 及 《重新调查耕地调整法定程序申请书》同时提交了刘玉贤证言、村委会及村民组证明等全部关键证据,请求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核实证据真实性。
令人遗憾的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未对张显合提交的任何关键证据进行审查、质证,未核实镇政府《情况说明书》的真伪,未调查耕地调整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径直作出再审驳回裁定,完全无视案件核心事实与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四、媒体调查结论:耕地未调整 侵占事实清晰

  综合媒体实地走访、多方证人核实及书面证据查证,本案核心事实清晰:
张显合耕地承包合法有效,承包期内未被依法调整,仍在原位置;
大庙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书》缺乏事实依据,村民签字存在伪造嫌疑,不具备合法证明效力;

  顺和矿业无合法手续强行侵占耕地,涉嫌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资源;
辽宁省高院再审审查程序违法,漠视关键证据,未履行法定审查职责,未能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呼吁:坚守耕地红线 维护司法公正 保障农民权益
  耕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保护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要求。顺和矿业非法侵占耕地、镇政府出具虚假证明、省高院无视关键证据驳回再审的行为,不仅侵害张显合个人合法权益,更损害基层政府公信力与司法公信力,破坏农村土地管理秩序与法治环境。
媒体呼吁:
  相关监管部门立即介入,彻查顺和矿业非法侵占耕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责令其恢复耕地原貌,赔偿张显合经济损失;
纪检监察部门对大庙镇政府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展开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杜绝此类弄虚作假行为;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纠错程序,对本案再审审查过程进行自查,重视当事人提交的关键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判;
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让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法治阳光照亮基层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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