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维梅民生观察网(李维明联络员)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长胜镇辖区发生一起持续多年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当地刘玉军等七户村民合法承包耕地遭相邻村组侵占,当事人常年逐级反映维权,历经基层核查、上级督办,至今问题仍未得到妥善处置,引发当地群众广泛关注。
据了解,本案土地权属根源可追溯至 1998 年第二轮农村土地统一承包确权阶段,按照当时村级集体统一规划,涉地相邻村组依照183 口人标准完成土地划分发包,分配方案经集体认可,划定各组土地边界清晰,村民承包权益依法受政策保护。
村组管理人员发生更迭后,原组长岗位由姜玉接任,在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法定审批流程、未征得全体村民集体同意,擅自更改原始分地标准,于 2010 年按照 217.5 口人重新打乱分配村组土地。此次违规重新分地,直接打破 1998 年既定土地边界,无端挤占刘玉军等七户村民合法承包耕地,造成农户土地权益直接受损。
纠纷发生初期,刘玉军等村民第一时间向村委会如实反映土地被侵占情况,前任村委会主任李洪山接到诉求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专程赶赴现场实地勘测丈量,现场核查结果明确证实,相邻村组确实存在侵占他人承包耕地的事实。虽已查清全部事实,但受多方因素影响,基层并未就此纠纷作出公正裁决,土地侵占问题搁置未处理。
多年来,刘玉军等人始终坚持合理合法维权,多次向各级部门递交诉求,始终未能拿到妥善处理结果。事件经相关渠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后,赤峰市高度重视此事,责成敖汉旗人民政府牵头督办处置,当地政府随即指派长胜镇相关负责人牵头全权处理该起土地纠纷。
工作人员先后三次前往事发地块实地走访核查,在事实证据清楚、多名知情老干部出具书面证言佐证侵占事实的前提下,最终以土地已完成确权、农户持有土地确权证为由,驳回村民合理诉求,未对违规分地、土地侵占行为予以纠正。
目前,原村组负责人高玉祥、刘建华以及前任村主任李洪山三名知情人员,均已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书面证言完整还原事件全过程,一致证实相邻村组违规更改分地人口基数、非法侵占七户村民耕地的客观事实,完整形成合法有效证据链。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调整、重新划分承包土地。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时上报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个人与组织无权私自打乱重分土地。
本案当中,2010 年重新分配土地行为,明显违背国家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条文,属于程序缺失、内容违规的无效分配行为,以此为依据侵占他人合法耕地,本身不具备合法性。土地确权登记,应当以第二轮原始承包台账、合法土地边界为基础,对于因后期违规分地造成的确权偏差,相关部门理应依法启动纠错程序,还原土地真实权属。
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权益,是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基本生计的民生底线。基层相关部门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视现存土地纠纷,尊重实地勘测结果与书面佐证材料,严格依照土地承包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纠正违规土地划分行为,厘清土地权属边界,公平公正化解多年遗留矛盾,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土地权益,让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公正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