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国家矿产资源,是生态安全和国有资产保护的底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肩负属地巡查、执法查处、违法整治、群众诉求答复的法定职责,面对群众实名提交的违法线索,理应及时核查、依法处置、按期反馈,保障国土资源不受非法侵害,回应群众合理维权诉求。近日,辽宁朝阳群众实名反映,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多项涉嫌违法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损毁耕地、林地、草地,擅自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还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多处破碎选厂,对耕地造成破坏之后也没有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企业盗采矿产资源形成百米高断崖,既没有按照辽宁省相关规定实施十米一个台阶的生态修复治理,断崖上方也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栏,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当事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先后多次、多级向属地及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邮寄履职申请材料,然而数月时间过去,各级部门始终无人核查、无人对接、无人答复,群众合法维权途径陷入长期搁置状态。

据当事人完整留存的 EMS 官方邮寄凭证完整证实,早在今年七月,当事人就已连续三次向朝阳县自然资源局递交法定履职申请书,详细列明朝阳顺和矿业损毁土地、破坏植被、非法开采资源、私建破碎选厂、矿山断崖未修复、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具体事实与现场情况,明确请求属地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现场核查、立案查处、制止企业违法行为,对被破坏耕地开展复垦,对矿山断崖落实生态修复,补齐安全防护警示设施,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三次实名履职申请层层递交、有据可查,但朝阳县自然资源局自始至终未开展任何实质性调查工作,从未前往现场核实违法情况,从未与反映群众取得任何联系沟通,既不依法履职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也不按照程序向当事人反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长期处于置之不理、搁置不办的状态,明显存在履职迟缓、消极履职、行政不作为问题,致使企业违法状态持续存在,国有土地资源、生态资源持续遭受破坏,矿山区域安全风险持续悬而未决。
在属地基层主管部门长期不作为、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置的情况下,当事人为推动违法线索落地核查、制止持续的资源破坏行为,无 奈向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求助,今年 8 月 26 日,当事人正式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邮寄履职法定职责申请书,再次完整报送朝阳顺和矿业涉嫌破坏耕地、林地、草地、私建无审批破碎选厂、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百米断崖未按规范修复、缺失安全防护栏与警示标牌、破坏耕地拒不复垦的全部违法线索,恳请省级主管部门介入监管、依法履职、督促整改。在提交省级履职申请后,因案件始终没有任何进展、没有任何部门对接反馈,当事人又于 9 月 9 日再次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邮寄督查督办申请书,郑重请求省级部门对该案启动督查督办程序,严查基层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彻底查清企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追责整改,落实土地复垦、矿山生态修复,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从基层三次实名履职申请,到省级两次专项申请督办,当事人全程依规合法维权,所有邮寄记录、书面材料、线索凭证全部真实完整、有据可查,时间线清晰、证据链条完整。然而时至今日,从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多级部门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当事人,没有任何单位告知线索受理情况、核查进度、处置结果。群众实名举报的多项国土资源违法线索长期悬置,违法企业始终未被查处,被破坏的耕地没有复垦,百米断崖没有落实规定的台阶式生态修复,防护栏、安全警示牌等安全设施依旧缺失,安全隐患持续存在,基层监管缺位、层级督办落空的问题十分突出。
群众维权不求特殊对待,只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只求违法行为有人管、国有资源有人护、实名诉求有人回应。自然资源保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是刚性法定职责,守护耕地林地红线、严查非法盗采、整治违规矿山建设、落实矿山生态修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群众多次多级递交书面线索、依规依法寻求职能部门履职解决,却遭遇长期无人问津、无人处置、无人答复的尴尬局面,不仅让群众合法维权之路受阻,更让基层资源监管公信力大打折扣。
期盼相关主管部门正视问题、主动作为,立即对该案全面核查,实地查清企业私建破碎选厂、破坏耕地拒不复垦、盗采矿产形成百米断崖、未落实规范生态修复、缺失安全防护警示设施等全部违法事实,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追责相关履职缺位问题,及时对接反映群众,公开办理进度与处理结果,切实守住国土资源保护底线,消除矿山现场安全风险,维护国家生态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