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维梅民生观察网
新媒体联络员:李维明
近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张某某履行法定职责申请的答复》(辽林草信字〔2026〕11 号)公开披露,朝阳顺合矿业销售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大庙镇违法使用林地31.6012 公顷(折合 474.018 亩),实施采矿作业、堆放尾砂毛石矿石。经专业鉴定,涉案林地植被大面积严重毁坏,林业生产条件遭到根本性破坏,违法行为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2026 年 6 月 16 日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朝阳县公安在 6 月 17 日出具受案回执(朝公(刑)受案字〔2026〕319 号),案件正式进入刑事查办程序。
这份官方答复,印证了当地多名村民持续反映的毁林毁草问题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 号)规定,非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矿,毁坏公益林地 5 亩以上、商品林地 10 亩以上即属于 “数量较大”,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顺和矿业此次破坏林地规模远超刑事立案门槛,违法事实已经被主管部门查实认定。

多名当地村民向本网站反映,除这份文书认定的林地损毁面积外,该矿区还存在毁坏天然草原、耕地的相关问题。据村民反映,该企业在采区内违规建设多处破碎选厂,项目无征地手续、无林业审批、无环保审批、无安全生产许可、无消防验收,属于典型 “五无” 违法构筑物,多次要求拆除却迟迟没有落实。企业无证盗采矿石,开挖形成多处百米断崖,山体修复工程也没有按照辽宁省生态治理规范,落实 10 米一台阶的治理标准。相关部门虽然下达了恢复植被通知书,企业正在开展植被恢复,但村民质疑:这样的修复工程,是否满足生态修复质量标准?会不会只是表面上的简易复绿,属于 “纸面整改”?上述村民反映的相关情况尚未经主管部门核查认定。
案件移送公安之后,新的疑问随之而来:刑事案件后续侦查进展如何?盗采矿石总量有没有完成核量?违法破坏耕地的面积至今没有核查认定,耕地损毁部分是否一并纳入案件调查范围?违法建设的破碎选厂什么时候依法拆除?百米断崖的山体地质风险如何消除?
耕地、林地、草原都是国家生态安全底线,是不可随意破坏的宝贵资源。严查侵占、毁坏耕地林地,是明确的政策要求。文件已经坐实企业毁林违法事实,案件移交不等于事情办结,植被恢复开工不等于整改到位。刑事侦查、违法构筑物拆除、耕地损毁核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每一项都要落地,不能半截搁浅。
本网站关注此事,核心是监督生态法律落地,不支持村民向涉事矿业索要金钱、以协商补偿为由换取案件了结,只坚持客观舆论监督,对本案长期跟踪、跟踪到底,紧盯案件侦查、生态修复验收、违建拆除等关键环节。期待相关部门秉公办案,完整查清全部违法事实,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严格监督生态修复工程保质落地,给当地群众一个经得起检验的结果。生态破坏容易、修复艰难,任何矿山违法破坏行为,都不能不了了之。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依据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答复文书整理,仅为客观舆论监督。文中村民反映的部分情况有待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案件尚在公安侦查阶段,最终结论以司法机关生效文书为准。本平台不支持当事人以案件为由向涉事企业索要金钱赔偿,将持续客观跟踪案件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