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证件却拒留复印件,基层沟通该少一点回避多一点坦诚

日期:2026-09-13 来源: 浏览量:143 A+ A-


    近日,辽宁朝阳县大庙镇发生这样一桩引人深思的现场沟通事件。大庙镇镇长张再兴、党委副书记连同司机一行三人,来到村民张显合家中,就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问题开展沟通。现场工作人员出示了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用以说明企业具备相关资质。
    面对出示的许可证,村民张显合提出合理诉求,希望留存一份证件复印件。作为土地权益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他索要复印件的初衷十分朴素:并非要拿去做所谓 “违法之事”,只是希望拿着复印件,到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核实这份许可证的真伪,厘清企业资质的真实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显合文化程度很低,几乎不会操作电脑,网上查询的方式对他来说根本行不通,线下拿复印件到主管部门当面核实,是他唯一可行的维权途径。
    但这份正当诉求,现场并未得到满足。镇长张再兴拒绝提供复印件,理由竟是担心村民拿到复印件之后从事违法活动。张显合当场辩驳,自己只是用于向主管部门核验真伪,不存在违法使用的可能性。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张显合直言,如果不能留下复印件,这份证件的真实性便无从核实,不排除后续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权利。听闻当事人表示要走法律维权渠道,现场工作人员随即匆匆撤离,一场入户沟通就此仓促收场。
    政务沟通,贵在公开透明,重在情理兼顾。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文书,企业取得该许可之后,相关许可信息并非秘而不宣的内部材料。利害关系人出于核实真伪、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希望留存证件复制件,是老百姓维护自身知情权的正常诉求。退一步讲,如果现场确实不方便直接交付复印件,也应当考虑群众的实际文化条件,不能简单把网上查询作为解决办法。面对不会使用网络的普通村民,应当给出接地气的解决路径,比如可以由镇政府工作人员代为核对,把核实后的结果口头或者书面告知村民,而不是简单拒绝,最后仓促离场。
    “怕当事人拿复印件做违法事”,这个理由很难站得住脚。一份许可证复印件,本身不具备可以用来实施违法活动的条件。村民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找主管机关辨明真假。证件若是真实有效,本就不怕群众核验;倘若证件信息经得起核查,坦然接受群众监督,恰恰更能够打消群众心中疑虑。只允许当场看一看,却拒绝留下可供核实的凭证,难免会让群众心里生出疑问:这份证件到底是不是真实有效?
     基层干部上门走访,本意是化解矛盾、倾听群众心声,搭建政府和老百姓之间沟通的桥梁。入户沟通不是简单出示材料完成 “走流程”,更不能群众一提到要维权、要核实,就选择回避撤离。矛盾不会因为回避就自动消失,群众的疑惑也不会因为匆匆离场就自行消解。越是群众有疑问的地方,越应当耐心解释,结合群众自身的现实条件给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当然,我们也要厘清,公民索要复印件不等于行政机关必须当场无条件交付。但是解决问题不能脱离群众的实际情况,不能拿普通的线上查询方式,去要求连电脑都不会操作的村民。面对文化水平不高,不会上网操作的老百姓,就要用老百姓能办得到的办法来处理。可以代为对接主管部门核实,把核实到的情况反馈给当事人,用疏导代替回避,用坦诚化解猜忌,才是化解基层矛盾的应有方式。
    群众的知情权,是实实在在的权利。群众不怕看到证件,怕的是 “只许看一眼,不能留凭证”;群众不怕事实核查,怕的是诉求得不到回应。基层治理,要敢于把证据摆到阳光下,面对群众合理的核实诉求,多一点坦诚回应,少一点回避撤离,充分考虑普通群众现实能力,才能真正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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