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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评论员:李维明
近期,辽宁省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村民持续实名举报,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公司长期违规露天作业,大肆破坏村内耕地、林地、草地,借铁矿开采之名盗采矿产资源,造成大面积土地耕作层彻底损毁,山体形成数十米、近百米永久性断崖深坑,当地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目前林业部门虽已将相关林地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但案件办理过程暴露出的程序漏洞、证据瑕疵、行业造假乱象以及基层监管缺位问题,值得全社会警醒,更需要给广大基层百姓做一次彻底、透明、权威的法律普及。
很多矿山企业长期误导基层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对外宣称铁矿属于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不需要征地,随便审批就可以露天开采、随意损毁土地。这是严重的断章取义、歪曲法律的虚假说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仅对煤、铁这类战略性矿产资源开放临时用地审批通道,区别于普通砂石矿产必须征地的要求,但临时用地绝非无审批、无标准、无底线肆意开采,国家法律和省级审批规则,设置了一套缺一不可、极其严格的法定前置程序,任何环节缺失,开采行为都属于百分百违法。
合法的战略矿露天临时开采,必须完成法定的科学现场论证工作,这是所有开采行为的前置核心门槛。法律规定,矿山开采可行性论证,绝不是企业自行找机构、找人员闭门编写材料即可生效,必须由全国备案的甲级资质专业机构编制报告,组建涵盖地质、耕地保护、林业生态、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多个领域的省级入库专家团队开展评审。所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必须全员到达项目开采现场实地踏勘、核验地貌、留存现场影像资料、填写实地勘查底稿,全程留存原始工作记录。同时,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矿管、耕保、生态修复三大核心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必须列席评审会议,形成正式评审纪要存档备查。这套法定论证程序的核心目的,就是实地核实项目开采方式是否合规、开采范围是否可控、开采后土地是否能够恢复生态及农业功能。任何未到现场踏勘、无原始实地资料、仅凭企业付费委托编写的论证材料,在法律层面全部属于虚假论证报告,自始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审批、开采、合规的依据。
合法的铁矿临时开采,必须严格落实边开采、边复垦的法定原则,国家部委和辽宁省有明确、刚性的技术红线标准,绝不允许开挖永久性深坑、超高断崖。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辽宁省矿山生态修复省级审查细则规定,临时用地的核心本质是临时性、可恢复性,使用后无法恢复原有地类、丧失生产和生态功能的土地,一律不得批准临时用地。露天战略矿开采必须采用分区、分层、分期的阶梯式规范开采模式,严禁一次性大面积整体剥离地表、深挖山体,省内统一审查标准明确,开采单级台阶高度不得超过十米,整体山体终了断崖高度严禁超过十五米,绝对禁止形成封闭式永久性深坑、直立绝壁地貌。很多老百姓看不懂复垦方案里面的硬性规矩,这里给大家通俗讲明白法条里面的治理逻辑,如果一处采坑垂直深度达到一百米,后期治理就必须自上而下逐级修整,每十米设置一道平缓平台,一百米的深度要完整修筑十级阶梯台地,一层一层错落排布,把直立岩壁全部削成缓坡台阶,这才是法规认可的复垦设计。如果仅仅在坑底简单回填十余米土石方,上方留存九十米高的直立陡壁,没有逐级分层的台阶治理,依旧是光秃秃的悬崖峭壁,水土保持功能完全断绝,林地没法覆土种树,草地没法恢复植被,地貌形成永久性不可逆破坏,这种方案无论怎么包装,都是违背省级审查技术标准的无效设计。
针对不同土地类型,国家也划分了明确的复垦硬性标准,耕地开采后必须保留八十厘米以上熟土耕作层,确保能够正常耕种;林地必须保留三十厘米以上腐殖土层,恢复林业植被和山体水土保持功能;草地必须保障原有水文生态条件,恢复原生草场植被。简单直白来讲,法律允许铁矿战略矿临时用地开采,只允许适度、可控、可复原的规范作业,绝不允许向下开挖百米深度、仅浅层回填十余米,遗留九十米高永久性断崖深坑的野蛮开采模式,这种开采方式会让土地彻底丧失耕种、造林、固水的全部生态功能,地貌发生不可逆的永久损毁,完全违背临时用地的立法初衷,即便有任何专家签字、机构盖章,也完全不符合法定合规条件。
战略矿露天临时开采的审批权限高度集中,基层无任何审批权限。国家法律明确,铁矿露天开采临时用地,仅有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具备审批权限,市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无权审批、无权变通、无权豁免程序。任何矿山项目,只要没有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正式红头临时用地批复文件,所有露天剥离、毁地开采行为,全部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开采,不存在任何合规空间。合法开采还必须全程接受监管,严格落实开采后原地类恢复要求,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临时用地必须做到地类不改变、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耕地恢复为耕地、林地恢复为林地、草地恢复为草地,开采周期结束后必须全面完成生态修复验收。任何造成土地永久损毁、生态永久灭失的开采项目,直接否定全部合规性,所有相关审批和论证材料一律作废。
纵观朝阳顺和矿业本次违法开采案件,企业仅持有地下开采手续,无省厅露天临时用地批复,无规范分区开采方案,无合法现场专家论证档案,无合规边采边复垦落地措施,野蛮开挖形成大面积永久性断崖深坑,彻底破坏村集体耕地、林地、草地生态,完全不符合战略矿临时开采的全部法定条件,属于典型的借政策之名、行违法盗采毁地之实。
而当前行业内最让百姓深恶痛绝的乱象,就是虚假专家论证、权钱交易造假问题。很多矿山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红线、实现肆意开采,出资重金委托中介机构,收买省级入库评审专家。部分不良专家收受利益后,全程不到开采现场实地核查,不看真实地貌、不核对深坑断崖实况,坐在办公室凭空编写合规论证报告,签字盖章出具虚假评审意见。很多群众误以为,只要有专家签字、机构盖章、官方备案的书面材料,项目就是合法合规。这里必须向全民普法一条司法铁律,任何专家评审意见、技术论证报告、中介出具的材料,都不能对抗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条例、自然资源部红头文件和国家级技术标准。只要书面结论与现场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与国家强制性规定相悖,无论多少专家签字、多少公章加持,全部属于虚假证明文件,法律上一律无效。
针对这些收钱造假、枉法评审的不良专家、中介机构和失职审批人员,国家设置了完整的追责法条和群众举报渠道,普通百姓完全可以依法维权、实名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论证、评审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造成大面积农用地、林地永久损毁、生态严重破坏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罚金,且终身禁止从业。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土地复垦评审、矿山项目论证、行政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财物、违规评审的专家、中介人员、公职工作人员,一律给予政务处分、记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实行终身追责。同时,辽宁省全部矿山评审专家均统一纳入省级自然资源专家库实名备案管理,所有专家信息、评审项目、评审记录全程可查、可追溯、可追责,不存在匿名评审、无人监管的灰色空间。
普通老百姓遭遇矿山虚假论证、专家造假、违规审批、监管不作为问题,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逐级举报维权途径。群众可以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涉事项目全部评审专家名单、中介机构资质、现场踏勘原始底稿、实地影像资料、省级评审会议纪要、省厅审批文件全套档案,固定造假证据。群众可向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实名举报,核查专家未现场踏勘、论证结论造假问题,申请将涉事专家除名、纳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取消全部评审从业资格,对造假中介机构立案处罚。可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辽宁省纪委监委实名举报,深挖企业行贿、专家受贿、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审批的利益输送问题,追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责任。对于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生态损毁的虚假评审行为,群众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追究造假专家和中介机构的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中,林业部门移送刑事案件却未做第三方司法鉴定,核心刑事证据存在严重瑕疵,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省级实名举报十天之久后,依旧未赴现场勘测核查、未依法履职,监管缺位、执法失衡问题十分突出。
守护耕地红线、守住生态底线,是国家法定的硬性要求。矿山开采绝不能依靠花钱买通专家造假、依靠违规审批突破法律红线。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正视本案存在的程序漏洞、证据缺陷和造假乱象,依法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勘测损毁土地,补齐刑事证据链条,严查虚假专家论证、权钱交易违法问题,追责到底、整改到位,真正维护基层百姓的合法权益,守护辽西大地的绿水青山和土地资源安全。

